一個企業家或者一個企業干部,如何教育和管理自己的"身邊人",實在已是企業管理中的一個重大課題了。三國時期,在赤壁大戰后,孫權和劉備為爭奪荊州兵刃相接。駐守陸口 的東吳大將呂蒙作出嚴格規定整肅軍紀。當大軍攻占江陵城后,將士嚴守軍 規,對百姓利益秋毫無犯,繳獲寶物一律封存。一天深夜,大雨滂沱,呂蒙及將士都露宿街頭,一名士兵為了不讓鎧甲淋濕,從民宅中要了一個舊斗笠蓋在鎧甲上。天明,被呂蒙發現,這個人正是呂蒙的遠房族弟呂貴。呂蒙顫 抖著說:"你愛護鎧甲,其心善也,不過取民斗笠,實違軍紀,我不能因鄉里故情而違軍法,如今我們打天下,不能光靠武力,還要靠得民心。”于是下令將呂貴斬首,在場將士無不為之震驚。至此呂蒙所部紀律更加嚴明,士氣更加高漲,連獲攻占江陵、襲破荊州、擒殺關羽等重大勝利。
諸葛亮錯用馬謖失守街亭,自貶三級;曹孟德馬踏麥田,割發代首以做效尤;司馬光多年為官,賣田以置棺木葬妻,效仿的都是嚴以自律、正氣凜 然的高風亮節。
管住身邊人,是企業家一項起碼的基本準則,也是體現一個企業家政風和家風的重要表現。所謂“身邊人”,一般分為兩種:一種是家庭生活中朝夕相處的配偶、子女等;另一種是因工作關系相處的秘書、司機、下屬等。平時這些人與領導接觸最多、情況最了解,往往感情也最深。能不能管得住他們,是凝聚人心、弘揚正氣、成就事業與否的關鍵,即“賞不避仇讎,誅不擇骨肉。”“欲影正者端其表,正其身。”管住下屬、管住親屬、管住身邊人,絕非說說就能實現的,而是要有好制度,要領導率先垂范。
在企業,特別是全國幾百萬家的鄉鎮企業、民營企業,企圖用“回避”政策一刀砍斷企業家與“身邊人”的關系,既不科學,也不可能。“身邊人”由于和企業家具有共同的創業史,或有血親聯系,或有共同的價值觀,往往表現了對企業具有特別濃厚的向心力、凝聚力、親和力,與企業有共衰共榮的使命感。而有時,“身邊人”的問題又真的鬧到企業家必須在"要企業還是要身邊人"中進行取舍的地步。
有一部分"身邊人"自認為身份特殊,有一種優越感。他們不愿受制度、紀律的約束,我行我素,有恃無恐;而有的企業家則在處理問題時,常常礙于情面,怕得罪"身邊人",不能秉公而斷。這就無形中出現了一批特殊員工,對企業造成嚴重后果。
問題還在于,這些表現在少數"身邊人"身上的問題,對于企業的危害,卻非常深遠。【智風績效】公司總結如下:其一,就這些特殊員工本身而言,容易形成不思進取、散漫、放縱的惡習。其二,少數"身邊人"的不良表現會敗壞企業空氣,使大多數員工會因此失去積極性,不愿以主人翁的心態積極地、創造性地工作;個別人則乘機把這些特殊員工當做自己違紀違規的擋箭牌。其三,造成普通員工對企業家的誤解(以為“身邊人”的行為是企業家縱容的),產生不滿情緒和離心力。其四,少數企業家因為不能做到在規章制度面前一視同仁,因而在員工中喪失威信。其五,由這些“身邊人”的小問題,誘發 管理者之間的意見分歧和不團結。久而久之,就會使整個企業失去凝聚力,使多數員工失望,使優秀人才流失,最后分崩離析,企業成為一盤散沙。
很多企業家都希望在用人的時候可以用到最優秀的員工,從而希望這些優秀員工可以與企業一道把銷售做起來。這樣,企業有了盈利,員工也有了不菲的收入,豈不是皆大歡喜!可事實上,在眾多企業中,因為這種理想化思想的存在而導致的人員與崗位的不匹配,與管理者的預期相左,產生了一系列的問題:員工沒有歸宿感,流失率居高不下,企業成了同行的培訓基地;人浮于事,崗位、收入和能力不匹配的情況普遍存在;員工對于企業經驗策略的解讀不同,在市場執行過程中標準不一,效果也不能得到有效保證。那么,該如何選人、用人才能發揮最大效果,一起做好企業的經營大事呢?不妨從以下思路來著手:如何選人?每個管理者都有一套自己的理論。在 選人之初,制定一個必須具備的標準,并且這個標準是唯一的,那就是"想做事"。簡單一點來講,一個人是否能做好一件事,外部給予的所有條件都不是核心要素。關系其是否能做好事情的核心在自身,也就是他是否想做這個事情,是否想做好這個事情。對于那些想做事,但是不太會做事的人,要合理使用。不將其放在重要崗位,給予其充分的學習和提升空間,讓他逐漸學會做事的方法和技巧;而對于那些想做事,并且會做事且人品素質都比較高的人,管理者就要不拘一格予以重用了。可以給予較好的待遇和平臺,吸引這些人留下來并發揮出他們的最大最用,促進工作的開展。在人盡其用,將合適的人放到合適的崗位上之后,作為企業管理者,還要制定出一套做 事的流程,讓所有員工按照統一的標準和流程來做事,從而保證效果最大化。欲教人者所以,企業的管理也需要對資歷、學歷等完全不同的員工制定其工作的一個詳細流程,讓他們有制度可依,有標準可查,規范其工作,提升整體團隊的效應。